為認真貫徹落實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服務2010年上海世博會舉辦工作方案》,充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,切實維護世博會期間良好的市場環境,2009年8月11日,上海市工商局發布了《關于開展世博商標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正式啟動世博商標保護工作。 《意見》提出了世博商標保護的總體工作目標,即按照標本兼治、打防并舉、堵疏結合的原則,扎實開展世博商標保護工作,努力實現世博會籌辦期間的三個目標:一是世博會標志、官方標志、檢驗印記得到全面保護;二是主要商業街建立經銷商品商標長效管理機制,從源頭上杜絕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;三是服飾和小商品市場售假、窩點售假和黃牛拉客現象得到有效遏制。通過實現上述目標,進一步維護上海市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形象,樹立誠信經營的商業形象,形成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。 《意見》提出了世博商標保護的工作重點:一是加強對重點商標(標志)的保護。以世博會標志、市場禁售通告和《涉外商標保護聯系名錄》中涉及的涉外高知名度商標、馳(著)名商標等為重點保護商標。二是加強對重點商品的檢查。以世博會特許商品、涉外奢侈品、食品、農產品等為重點檢查商品。三是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執法。以世博園區、主要商業街、服飾和小商品市場(商場)、旅游紀念品市場、涉外賓館、機場、車站、旅游景點、市場和商業街周邊的售假窩點及黃牛拉客的路段等為重點執法區域。四是加強對重點環節的監管。以產品生產領域、商品流通領域、商標印制領域和廣告宣傳領域等為重點監管環節。 《意見》就世博商標保護工作提出了五項具體措施:一是引導市場經營者轉變經營觀念,推進市場轉型;二是貫徹新修訂的《涉外商標保護聯系名錄》,加強涉外高知名度商標保護工作;三是提高《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進場經營合同示范文本》簽約率,加強市場主辦者和場內經營者的自律管理;四是大力推行升級后的商業企業經銷商品商標管理軟件,全面提升大中型商業企業的商標管理水平;五是加強旅游經營企業商標保護工作,規范旅游行業經營服務行為。 《意見》要求各分局加強組織領導,狠抓工作落實;加強執法監督,嚴格依法行政;加強溝通協作,形成監管合力;加大社會宣傳,加強信息反饋。 世博商標保護工作將分三個階段全面有序開展:《意見》發布之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為第一階段,重點是開展調查摸底,制定工作計劃。2009年9月15日至2010年4月30日為第二階段,重點是加大執法力度,整肅市場環境。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為第三階段,重點是落實監管力量,維護市場秩序的平穩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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